执业药师作为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保证药品质量和指导公众合理用药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执业药师工作,历经三十载的不懈努力,我国执业药师制度日趋完善,执业药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疾病谱改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执业药师制度建设和队伍发展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合理用药需求难以完全匹配的矛盾愈发凸显。与此同时,一系列利好政策在为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亟需强化执业药师顶层设计与基础研究,进一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以期更好发挥执业药师的专业技能,推动我国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聚焦于执业药师队伍和制度建设的重点、难点与亟待解决的问题,致力于通过持续的研究与探索,为执业药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增强课题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与实效性,现发布中心2025年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加课题申报及研究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度研究新形势下我国执业药师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开展执业药师相关政策、制度与实践研究,为更实质性地推动药学服务和执业药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借鉴和参考。
二、研究选题
2.1分析并重点解决新形势下执业药师队伍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的研究
研究目的:结合当前双通道、处方流转等政策新背景及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新环境,研究在此新形势下执业药师队伍发展的总体思路,深入剖析其难点、堵点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和意见建议,以形成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间内的执业药师科学发展策略和路径。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目的:立足国家现行治理体系和体制机制,围绕外部立法需求与内部制度协调,系统调查和研究分析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的关键问题、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全面回应药师立法应关注的重点与方向,以加快推进药师立法工作。特别是有关执业药师在药师法立法中的困难问题及解决途径的研究。
2.3促进执业药师胜任力提升与继续教育的研究
研究目的:基于执业药师胜任力现状调研,以能力提升为导向,探索执业药师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及胜任力评价的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以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执业药师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执业药师胜任力提升;探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成效和改进路径、以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评估及管理。
2.4执业药师的角色定位与药学服务规范化管理研究
研究目的:围绕慢病管理、老年与儿童用药、农村药学服务等多元场景,探讨执业药师在其中的新兴角色定位、剖析其在不同领域中的关键作用及作用发挥机制、探索量化药学服务多维价值,以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为推动执业药师队伍转型与发展提出优化路径;结合新时代、新业态的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制定社会药房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开展研究。
2.5社会药房多元化创新研究
研究目的:探索人工智能、机器人、数字化等前沿科技手段在社会药房和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扩展药学服务边界与形式,多领域突破以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社会药房与医疗机构、社保机构等数字化联结,创新医疗服务的研究。
三、申报流程
申报者可根据以上选题方向,自行设计题目进行课题申报。申报材料须于2025年5月15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研究要求
1.各课题组应依据中心关于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部署以及科研合同书的相关约定,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2.课题研究应紧扣主题,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相关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3.经中心立项的课题,除另有约定外,中心拥有研究成果的优先使用权。因该课题研究产生的相关论文,应详细标明“本研究得到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支持”,并标注相应课题编号。
五、经费支持
中心将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相关规定与课题组负责人签订科研合同书后划拨研究经费。
六、课题管理
中心将通过评审立项、开题汇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课题按期高质量展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翠,联系电话:025-83271209。
电子邮箱: 1020050952@cpu.edu.cn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申报表.docx